政府采购信息网(caigou2003.com)获悉,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国家标准《城市轨道交通系统适老化基本设备与设施配置通用技术要求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(以下简称《征求意见稿》),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,其中包括自动扶梯、电梯等设备技术要求,例如,当车站跨路口设置时,应至少在2个主客流方向设置无障碍电梯,出入口无障碍电梯宜对角布置的规定。
关于电梯,《征求意见稿》提出如下要求:
1.电梯额定载重不宜小于1000kg,应设置满足轮椅乘客使用需求的轿厢和厅门。
2.电梯轿厢内、外按钮及扶手应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,轿厢内外呼梯宜增加语音呼梯或手势呼梯方式,标识应清晰、明确。
3.电梯轿厢内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,宜配置空调,并宜设置温度传感器监测轿厢内环境,轿厢内温度应维持在老年乘客舒适范围内。
4.电梯轿厢内运行显示装置、音频报站及上下行提示应清晰、明确。
5.电梯轿厢内照明宜与站内照明照度相协调,地面水平照度宜为200lx,应急照明光线应柔和,地面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5lx。
6.电梯轿厢地板及候梯厅地面应防滑,防滑系数不宜小于0.8。
关于站内客运设备,《征求意见稿》对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提出如下要求:
1.自动扶梯的倾斜角度不应大于30°,自动人行道的倾斜角度不应大于6°。
2.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名义速度不应大于0.65m/s。建筑条件及疏散计算能力允许情况下,自动扶梯的运行速度宜为0.5m/s。
3.自动人行道的踏板净宽不应小于1000mm,自动扶梯的梯级净宽不宜小于1000mm。
4.自动扶梯上、下水平梯级数量不宜少于4块,平台长度不宜小于1.6m。
5.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具备变频调速功能,且应具有慢速运行或者停梯模式。
6.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上、下梯及乘梯提示标识应简单、清晰、明确。
7.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语音提示音频音量应可调,并能适应老年乘客的听力需求。
8.自动扶梯梯级和自动人行道踏板以及出入口盖板均应防滑,防滑系数不应小于R11。